| (一)组织机构和办公地点
 
	  
	患者投诉接待处理领导小组:组长由院长兼任,成员由副院长、医教科科长、院办室主任等组成。办公地点设在本院一楼“综治办”,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到此负责患者投诉的接待和处理工作。 
	  
	(二)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 
	  
	接待患者→受理投诉→登记记录→调查取证→协调解决。 
	  
	投诉受理后,能当场协调处理的,尽量当场协调处理;不能当场协调处理的,应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转办和督办,转办和督办件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,处理结果应由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,书面告知投诉人。 
	  
	(三)其他公示内容 
	  
	投诉电话:0317—8851037 
	  
	投诉接待处:本院一楼“综治办” 
	  
	通讯地址:南皮县人民医院综治办 
	  
	  
	 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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